結盟銷售盜版教材三被告獲刑又被罰款
2013年,安徽省池州市公安部門與池州市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根據上海市公安局移交的線索,聯合對胡某某等通過淘寶網店制售盜版圖書案進行調查。經查,2011年10月份開始,被告人胡某某、吳某某、徐某某伙同他人為獲取非法利益達成協議,形成一個統一供貨、統一進價、統一銷售價格、統一分紅的銷售盜版CFA教材的協議聯盟。該聯盟實行分工負責制,由一部分人印制非法復制的CFA教材,其他人通過淘寶網店銷售盜版教材,同時規定每銷售一套須上交50元作為協議聯盟的共同利潤,并由專人統一保管記賬,每月統計后平均分配給每個協議成員,共同牟利。至案發前,各被告人銷售盜版CFA教材的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130萬元。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法院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依法判處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并各處罰金5萬元。
開網上書店售盜版圖書犯罪嫌疑人被查
2014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在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一房屋通過網絡銷售侵權圖書時被長沙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綜合執法局和公安機關在聯合執法行動中當場查獲,現場的48種圖書樣本、1834張有銷售記錄的快遞單和3臺電腦主機、1臺打印機、1臺數控切紙機、1臺膠印機、9臺復印機等印刷設備被一并查獲。經長沙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對《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第三版等48種樣書進行鑒定,均為盜版非法出版物。專案組到杭州淘寶網總部調取了曾某某案涉及的相關證據,確定涉及交易額為90多萬,確定此案涉及到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證照有17本。
兩部門對曾某某等涉嫌通過淘寶網店制售盜版圖書案進一步調查發現,2014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租賃長沙市岳麓區一房屋作為居住和印刷場所,從網絡及二手市場購置復印機9臺、電腦3臺、切紙機1臺等印刷設備,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淘寶網注冊、開設“京都執考書城”、“快捷執考書城”“相愛2013”等十余家網店,再由“網友”向其提供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書籍非法電子版,大量非法復制圖書,非法盈利兩名犯罪嫌疑人約定平分。至案發時,查出制作、銷售中國電力出版社等十多家出版社的近千種盜版圖書,僅近三個月內已發貨近3000宗。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下載書法視頻制售盜版光盤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2013年9月24日,山東省淄博市文化市場執法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高新技術開發區劉某某利用淘寶網店批發銷售涉嫌侵權盜版書法、教育等相關視頻資料。由于案情復雜,涉及其他省市,市文化市場執法局立即與市公安局啟動聯合執法機制并成立專案組。經查,2012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宋某、伙同楊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從互聯網下載書法、教育等相關視頻資料,雇傭孫某某刻制侵權盜版光盤近萬套41200張,在淘寶網開設仁宇書法、仁宇五寶、水滴科技三家網店對外銷售、網下結算,非法經營額約400余萬元。2014年8月5日,市公安局、文化執法局專案組,在淄博市高新區四寶山路其經營地址,一舉抓獲涉案人員11名,現場繳獲涉嫌侵權盜版光盤3400余張。目前,此案已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審2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