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7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三星的財務專家稱,蘋果夸大三星移動產品的利潤率,而利潤率恰恰是2家科技公司專利案賠償爭議的核心問題。周四三星會計師邁克爾·瓦格納(Michael Wagner)作證稱,三星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在美國的利潤率約為12%,利潤總額約為5.19億美元。
在案件審理初期,蘋果專家作證時稱,三星產品的美國利潤率為35.5%。此外,三星另外兩位財務專家表示,蘋果侵犯這家韓國公司一系列專利應該賠償4.218億美元。蘋果與三星在專利糾紛上針鋒相對,反映了這2家控制全球智能手機銷量一半以上的競爭對手為爭奪行業霸權在做更大的努力。
蘋果指控三星抄襲其iPad和iPhone設計和一些功能,并法院下達銷售禁令并提出現金賠償要求。在努力擴大美國業務的三星表示,蘋果侵犯了自己多項專利,包括一些關鍵的無線技術。本周早些時候,蘋果專家特里·慕斯卡(Terry Musika)曾表示,從2010年年中到2012年3月三星在美國的營收為81.6億美元,利潤率為35.5%。
蘋果就此提出了總額25億美元以上的賠償要求。但瓦格納周四作證稱,慕斯卡沒有考慮三星的成本,包括營銷費用,“一分錢成本也沒考慮”。他表示,12%的數字是根據2011年4月以后大多數移動產品的利潤率計算出來的。
現在此案審理進入了第三周,已經接近尾聲。美國區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要求2家公司在25小時內提交新證據。三星在周四已感到了時間的緊迫,其律師以時間有限為由決定不再盤問兩位蘋果技術專家。
周四有關神秘的蘋果財務情況更多細節被披露:據三星財務專家文斯·奧布萊恩(Vince O'Brien)作證稱,蘋果向至少90家公司支付了約14億美元專利費。三星財務專家大衛·蒂斯(David Teece)表示,2010年9月以來,蘋果在美國的iPhone銷售額達122.3億美元,2011年4月底以來iPad在美國的銷售額為22.9億美元。
周四其他的證詞集中在,如果陪審團認定蘋果侵犯了三星的專利,蘋果應支付多少賠償金。奧布萊恩稱,三星3項功能專利,包括一項通過電子郵件無縫發送照片的專利,合理的專利費為2280萬美元。當被問及為什么這么少時,奧布萊恩稱:“這些專利只是手機很多功能中的一小部分。”
不過蒂斯稱,此案涉及的三星無線專利價值3.99億美元。在蘋果的質問下蒂斯承認,他沒有看到任何證據證明,三星曾從其他公司收取過這些專利的許可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