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8月29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律師事務所Holzer Holzer & Fistel, LLC代表在2009年7月21日到2012年7月17日期間購買過新東方ADS股票的投資者向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遞交了集團訴訟起訴書,指控新東方未及時披露公司旗下有很大一部分學校和學習中心屬于特許經營而非公司所有這一重要消息。
另外,針對新東方的指控還包括它未能正確合并其財報中的特定收益項目,從而夸大了它的財務業績。
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間購買過新東方ADS股票的投資者均有權向法庭提出申請,成為該案的“主要原告”。主要原告可代表集團訴訟的其他原告對訴訟進行引導。任何相關申請都必須滿足特定標準,并在2012年9月21日之前提交。
集團訴訟的每一位成員都可以出庭擔任主要原告,或者選擇不做任何事,擔任缺席的集團訴訟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