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被執行事項:
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恒大地產 2020 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人民幣 2.04 億元,并承擔違約金約人民幣 5153 萬元;
許家印、本公司以人民幣 50 億元回購仲裁申請人持有的恒大地產股權;
本公司支付仲裁申請人持有恒大地產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人民幣 7.7 億元;
本公司、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約人民幣 3553 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行費。
該仲裁涉及和信恒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于 2016 年 12 月及 2020 年 11 月期間與相關被申請人簽訂有關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增資及相關協議,向恒大地產增資人民幣 50 億元以取得恒大地產約 1.6% 股權。恒大地產終止對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計劃,仲裁申請人要求本公司、恒大地產、廣州凱隆及許家印履行增資協議項下的回購承諾及支付尚欠分紅、違約金及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