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工商局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將不斷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工作,充分發揮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和不合格商品強制退出機制的作用,凈化首都市場消費環境。


北京市工商局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將不斷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工作,充分發揮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和不合格商品強制退出機制的作用,凈化首都市場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