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向東
11月20日消息,有消息稱,11月15日,吉林市中級法院對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魯向東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魯向東受賄2000多萬元被判無期徒刑。
魯向東妻子因共同受賄也被判決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某廣告公司的負責人孫某,因與魯向東共同受賄,也被判決有期徒刑6年。據悉,魯向東案發,緣于一套價值約200多萬元的家具。魯向東曾和妻子一起去廣西,其妻子看中一套家具。魯向東的熟人買下,并贈送給他們。
法院認定魯向東的受賄事實共計8筆,其中最大一筆是其與上述廣告公司負責人孫某共同受賄約2000萬元,但魯向東辯稱對于該廣告公司的運作并不知情。
魯向東1964年生人,2000年4月,魯向東成為中國移動集團副總經理,位列第一副總,分管市場經營、數據業務、集團客戶等業務數年。2010年1月,其分管內容與時任中國移動集團副總、現任中國移動集團總經理李躍對調,變更為分管公司發展戰略、計劃建設和采購等。
魯向東創立了“移動夢網”,并大力促進了中移動的數據業務的發展,目前已成為中移動首要的業務增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