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出臺的規定,早晚交通高峰(7:00-9:00,17:00-19:00),出租車駕駛員不得使用打車軟件;出租車在載客途中不得使用打車軟件,確保出租車行駛安全,確保乘客乘車安全;在場站候客的出租車不得使用打車軟件尋客,除乘客遇有急、難、險等特殊需求外,駕駛員不得使用打車軟件。
濟南市交通運輸局還要求,軟件開發商向行業管理部門備案。使用手機軟件接客途中使用“暫停”標志,不使用的將在濟南市出租車行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中給予扣分處理。同時,將加大對打車軟件所帶來的拒載、加價、甩客等現象的調查處理力度,對違規駕駛員予以嚴肅處理。
由于對打車軟件的規范引導涉及多個部門,下一步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將探索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在行駛途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公安交警部門加大查處力度,確保行車安全;對違反政府定價,存在加價行為的,由物價部門進行調查處置;對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由工商管理部門依照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