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P2P借貸平臺或觸及非法融資
6月12日消息,央行昨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3》。報告指出,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其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有所增加。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活動經常突破現有的監管邊界,進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底線”。
該報告稱,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機構的法律定位不明確,業務邊界模糊。主要表現在P2P借貸平臺從事金融業務。現有法律規則難以明確界定其金融屬性并進行有效規范。
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資金存管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是P2P 借貸平臺會產生大量資金沉淀,容易發生挪用資金甚至卷款潛逃的風險。
風險控制不健全。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采用了一些有爭議、高風險的交易模式,沒有建立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報告機制,容易為不法分子利用平臺進行洗錢等違法活動創造條件。
年報透露,根據國務院指示,中國人民銀行將牽頭相關部委研究制定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據網貸之家統計,2011年至2013年10月,有57家P2P網貸平臺倒閉或出現逾期提現問題。P2P網貸平臺成為了金融風險的集中地。
央行去年重申了P2P平臺經營范圍底線,即不可以辦資金池,也不能集擔保、借貸于一體。今年4月出臺的互聯網金融草案中,《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年累計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