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今生
2008年11月1日,一個化名為“中本聰”的電腦用戶在一家隱秘的密碼學論壇上貼出一篇論文,第一次提出比特幣的概念。如今,大家都知道,比特幣是一種基于P2P(對等網絡)等多種電腦加密技術產生的虛擬貨幣,被稱為“人造黃金”,它既能廣泛流通又能持久保存。要想擁有比特幣,必須通過“挖礦”的方法才能取得。所謂“挖礦”,就是不停地運作稱為“挖礦機”的高性能電腦設備,該設備基于一套密碼進行編程,通過復雜的算法產生比特幣。
比特幣除了具有傳統貨幣定義的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價值尺度、世界貨幣和貯藏手段五大特性外,還具有四個特點:一是去中心化,沒有法定授權的發行方,而是由網絡節點的計算生成,人人都可以參與制造比特幣,還不受政府管控。二是全球流通,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開挖、買賣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臺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交易。三是私密性,由于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中,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同時,由于交易賬號并非實名制,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真實的身份信息。四是資源稀缺性,比特幣總量有限,根據規定的程序算法,全世界比特幣的總量到2140年將達到上限2100萬個,發行量恒定,比特幣謝絕量化寬松(QE)政策。
緣何瘋狂
比特幣原先是電腦“極客”們高智商的數字游戲,沒想到卻蛻變為比黃金還珍貴的貨幣。比特幣借助互聯網的威力風靡全球,其身價扶搖直上。比特幣雖說是看不見摸不著的虛擬貨幣,卻可以買咖啡、住酒店、兌換美元,可以在淘寶網上購物,還可以向公益組織捐贈。它曾一文不值,但如今已是世界上最昂貴的貨幣。
比特幣目前不受監管,有避稅功能,數量稀缺,奇貨可居,加上人為炒作,身價也就隨風而漲。今年以來,塞浦路斯政府對儲戶的銀行存款征稅。而人們突然發現,不受管制的比特幣可以避稅,也可以和美元等多種貨幣兌換,這減少了他們的財富流失。在塞浦路斯街頭,甚至出現了比特幣的提款機。在加拿大溫哥華,比特幣提款機也開始啟用,辦理加拿大元與比特幣的兌換。
作為比特幣的上游產業,生成比特幣的“挖礦機”銷售行業一直很“霸氣”。與傳統產業“客戶至上”的態度不同的是,“挖礦機”廠商的廣告語很“牛”,諸如“沒售后,不保修,概不退款”,“請不要和其他產品對比‘三包’,其他產品也不會給你印錢”……在比特幣產業鏈的下游,則是支付端的百花齊放,不管是淘寶數碼店鋪,還是實體咖啡店都逐漸開始嘗試接受比特幣支付。在國內,比特幣成為一部分投資者追逐的對象,由于身邊就有投資比特幣賺錢的故事,于是不少人紛紛投資比特幣。可以說,比特幣的暴漲,中國投資者“功不可沒”。
隱患重重
理性地看,比特幣只是電腦上一串人們看不懂的代碼,其價格卻像坐了火箭一樣飆升。在沒有相關法律和監管的背景下,這種畸形的狂歡已經有些失控。一位資深“礦工”不無感慨地說:“現在的比特幣市場,讓我想起了一個瘋狂的賭徒游戲。賭徒們在手背上放一摞厚厚的賭資,然后用刀往下扎,扎下來的錢就歸自己。他們既擔心扎輕了賺得少,又害怕扎重了傷了手。比特幣的炒家們都在刺激中樂此不疲。”
比特幣沉浮,純粹是人為炒作,人們更多的是看到它作為一種期權品種在交易,實際上已經異化為一種金融衍生品,而不是一種貨幣,其風險不言而喻。比特幣的“野性”,使其要想成為世界通用貨幣的夢想難以實現。
比特幣號稱的私密性,卻使其成為毒品交易等不法活動的溫床。美國當局就關閉了一些為不法分子搭建比特幣交易平臺的網站。據了解,該網站有海洛因和其他毒品售賣,甚至提供殺手,超過90萬名該網站注冊用戶使用比特幣進行毒品交易,美國警方在這家網站站主的電腦里發現價值280萬美元的比特幣。
比特幣交易平臺的安全漏洞成為冒險家洗錢的樂園。相比于比特幣的無限制漲跌,更令人無法放心的是平臺本身。由于大部分交易都需要通過交易平臺完成,因此平臺的安全性就成為限制比特幣健康生長的“短板”。2013年10月28日,香港比特幣交易平臺GBL網站出現無法進入的情況,導致數百用戶的逾千萬人民幣面臨損失。而且以算法保證安全性著稱的比特幣也不是鐵板一塊,比特幣交易平臺操盤手卷款“跑路”的現象時有發生,2012年,比特幣交易平臺Bitcoinica就曾被黑客劫走價值23萬美元的比特幣。
比特幣流通簡易的特性也逐步被炒家的投機性所掩蓋。比特幣由于籌碼較少,總量恒定,價格易受到莊家控制,有可能一天價格漲幾倍,同時也可能一日內價格跌去一半,其泡沫顯而易見。一個不受監管、沒有規制的金融衍生品,最后很可能只是一個電子符號。倘若開發者再開發出其他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比特幣最終的價值將可能歸零,成為一堆電子垃圾。
比特幣有一個最大的軟肋,就是很少與實體經濟產生交集,比特幣不能滿足流通貨幣的條件,即與經濟發展相匹配。如果比特幣只是在交易平臺上炒來炒去,長期游離于實體經濟之外,最終只是一堆網絡符號,除了消耗電力、消耗計算機運算能力之外,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會危及一個國家的金融秩序。
央行出手
業內人士認為,比特幣的理想進化之路,應該是在價格穩定的前提下,逐步擴大在網絡支付、網絡交易和網絡清算中的參與度,然后在比特幣持有結構足夠分散的背景下,再進一步謀求貨幣身份的認可和確定。只有遵循經濟規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才會對社會有實用價值,而不僅僅是一種投機行為。
沒有哪個國家會允許這種不由中央銀行發行、不受監管卻又沖擊法定貨幣的虛擬貨幣肆意泛濫。目前,美國把比特幣納入到證券法的監管范圍內,2013年11月,美國還舉行了兩場聽證會討論比特幣造成的風險。泰國已將比特幣流通視為威脅,進行全面“封殺”。韓國金融監管機構于12月10日宣布,將不會承認比特幣作為貨幣的合法地位。韓國央行的一名官員表示,比特幣幣值波動劇烈,且不具備“內在價值”,缺少實際價值指標。
在國內,金融監管機構對比特幣態度審慎。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表示,由于比特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同時提醒廣大公眾,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投機風險和洗錢風險,容易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1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了《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除明確比特幣的網絡虛擬商品屬性外,還明確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明確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并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報告可疑交易。但中國人民銀行同時表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貨幣由各國貨幣當局監管,比特幣理應納入監管體系,才“有戲”,才能繼續“講故事”。在小說里,孫悟空一個筋斗十萬八千里,肆無忌憚,大鬧天宮,后來戴上了緊箍帽,才走上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