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媒體有關《貴州茅臺員工被指偷竊商標造假茅臺酒》的報道引起關注。小編電話采訪茅臺有關方面時獲悉:茅臺從未發生過員工偷竊商標造假酒的事件發生。
有關人士告訴小編,茅臺對包裝材料從生產、運輸、入庫、管理、使用,制定了嚴格的制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全程均有嚴密監控,絕無可能出現外流現象。售假者所謂“包裝材料由茅臺內部流出”一說,源自售假者推銷假酒的謊言,以博取購買者的信任,純屬子虛烏有,不足采信。
同時,公司一直高度重視維護消費者權益和企業自身利益,在打假保知方面采取了積極的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開展維權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作為食品產銷企業,也深受假冒侵權等不法行為的侵擾。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維護企業利益需要相關職能部門、企業、社會公眾共同參與。
茅臺有關人士表示:對媒體不真實和歪曲的報道,嚴重詆毀了公司的企業形象和產品聲譽,公司保留遵循客觀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