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北京石景山法院審結了多起涉醫療養生類養老詐騙案件,該類案件嚴重損害老年人財產權益和社會穩定。
11月3日,石景山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結合此類案件主要特點、行為模式、詐騙類型進行分析并提出建議,以期增強老人識騙防騙維權意識,打擊養老詐騙違法犯罪行為。
醫療養生類養老詐騙涉案金額高犯罪組織公司化程度高
2019年至2022年,石景山法院共審結涉養老詐騙案件17件,其中醫療養生類養老詐騙案件13件,該類案件呈現出“兩高兩低”特征:醫療養生類占比超75%,三成以上案件的被害人多達百余人,且被害人集中分布在60周歲以上。

同時,被害人多集中在有固定收入的退休人員,他們有一定的積蓄、退休金等可供支配,故被詐騙金額一般較高,嚴重危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及家庭穩定。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多為3人以上,且多為共同犯罪或團伙犯罪,甚至是組成犯罪集團實施犯罪行為。
犯罪集團一般組織嚴密,各成員分工精細,協作有序,呈現“公司化”趨勢。組織者、領導者建立組織架構,吸收組織成員,制定詐騙套路和模式等,其他人員對詐騙環節進行細致分工,并熟練利用詐騙流程和詐騙話術,共同實施詐騙。有的案件詐騙團伙甚至成立公司,以合法的“外觀”行詐騙之實。
例如,石景山法院審結的一起保健品詐騙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分別扮演醫生、外聯、銷售專員、會務、司機、患者等不同角色,相互配合,制造假象以騙取被害人信任。
犯罪人員年輕化文化程度低報案率低追贓挽損困難
石景山法院通報,養老詐騙,尤其是醫療養生類養老詐騙案件中,有些主犯以及詐騙團伙組織中作為業務人員的大量從犯多為85后、90后,甚至部分為00后,呈現出年輕化趨勢,學歷主要集中在高中以下,一般無固定職業,其中部分為無收入來源的在校學生或者畢業不久的未就業大學生。由于他們法律意識淡薄、社會經驗不足走上犯罪道路。
此類案件中,詐騙團伙多流竄作案,經常更換作案地點,加之不法分子不斷變化詐騙方法,給查辦與偵破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
與此同時,很多老年人因怕家人知曉、怕給子女添麻煩、擔心遭到打擊報復、擔心報案后損失的錢財得不到退賠等原因不愿主動報案,即使辦案機關找到被害老人,很多被害人仍不愿承認其被騙事實,導致在具體案件中,詐騙金額無法被充分認定。
形成“找魚塘—設誘餌—留鉤子”模式以小恩小惠放長線釣大魚
“找魚塘”,獲取被害老人信息,精準選擇被害對象。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通過在廣場、超市發傳單、印發免費健康資料或通過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等黑色產業搜集到老年人個人信息,之后通過不定期打電話、上門拜訪等方式了解老人身體、經濟及家庭情況。
“設誘餌”,以免費為誘餌,吸引老人陷入“套路”。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通過開推介會、介紹會、免費體檢、免費講座、免費看診、低價旅游、發放小禮品、上門服務等“小恩小惠”博取老人關注及參與,讓老人放下戒心,落入騙子們“放長線釣大魚”的圈套。
“留鉤子”,緊盯老人需求“痛點”,量身定制詐騙劇本。其一,利用老人容易相信權威的心理,花式冒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人員身份騙取老人信任,其中冒充著名醫院醫學專家、中醫的較多。其二,利用老年人缺少陪伴,渴望溫暖與關懷的感情需求,不法分子通常通過花言巧語、噓寒問暖、熱情接待、全程陪護、上門服務等方式,提供所謂的“家人般的溫暖”,專攻老人心理防線,讓老年人對其產生“貼心人”的錯覺,獲取老人的信任。其三,利用老年人重視健康且消費能力較強但辨別能力較弱的特點,虛構其產品功效,夸大老人病情,引發老年人內心恐慌,從而實施詐騙活動。
保健品和疑難雜癥都能成為詐騙“道具”
石景山法院法官分析,基于以上行為模式,涉醫療養生類養老詐騙具體分為四種類型:
1.高價售賣保健品騙局。犯罪分子組織老年人開辦健康講座,由其同伙冒充專家、醫生虛假問診,再以被害人身體存在健康問題,不購買、不使用其產品會造成身體損害為由,以誘騙、欺詐、哄賣給被害人假冒偽劣保健品、虛構保健品藥效等方式騙取錢財。但事實上,此類案件中大部分被害人表示,服用涉案保健品、藥品后,其癥狀未改善,甚至部分被害人貽誤治療時機,導致病情加重。
2.退還購買保健品錢款類騙局。犯罪分子針對已經購買過保健品的老人,使用虛假的工作證、公章、制服,虛構國家機關、健康協會等工作人員身份,以幫助維權退款的名義,讓老年人放松警惕,并以退還保健品錢款需要先交納手續費、押金等費用為由,騙取老年人錢財,使老年人又陷入虛假維權連環套中,對老年人的身心造成更加嚴重的損害。
3.假托迷信類騙局。犯罪分子通過提前了解被害人及其家屬身體、家庭情況,針對家中有患疑難雜癥的老人,利用老年人看重自身和親朋幸福安危及破財免災的心理,謊稱自己是老中醫傳人,虛構老年人自身或者家人的疾病非醫院正常藥物可治,需“開壇作法”方能化解,要求被害人拿出現金、存款及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交給被告人施法,得手后逃匿。
4.天價治療項目類騙局。犯罪分子將老年人騙至相關機構后,套取老人經濟實力、既往病史、身體健康程度、治療意愿等信息并提前暗中告知機構工作人員或犯罪分子包裝的“假專家”,在為老人體檢后,假專家借為老人進行體檢報告講解之機,通過夸大老人“三高”等基礎病情,編造老人身患疾病使老人陷入恐慌,同時以夸大治療項目功效,宣傳治療項目價格優惠,有國家及公司補貼、醫療設備和技術國際先進、之前客戶反饋效果好等方式,讓老人誤以為治療項目可根治其疾病,購買動輒幾十萬的天價項目套餐,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及財產權益。
老年人防范意識需提升子女要做“精神保健品”
法官認為,防止老年人上當受騙,還是要老人自身擦亮眼睛,做到識得騙、不受騙,讓不法分子無從下手。
一是老年人要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通過瀏覽新聞等途徑熟悉不法分子常見的騙術套路,了解新型詐騙手法,理性看待保健食品、免費旅游、免費體檢等廣告和宣傳,提高對詐騙行為的分辨能力。
二是要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面對犯罪分子越來越具有隱蔽性和迷惑性的犯罪手段,一旦遇到他人要求轉賬、付款,一定要保持警惕,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
三是身體不適一定要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不可病急亂投醫,不要相信“包治百病”的“神藥”,要購買正規廠家及正規醫院的藥品,要與親友子女充分溝通,不要被所謂的誘惑吸引。
四是發現自己購買的保健品涉嫌詐騙等犯罪時,第一時間報警,收集并保存好轉賬記錄,既有利于挽回個人損失,也有利于打擊此類犯罪。
子女的陪伴,才是老人最好的精神保健品。子女應多向老人普及防騙知識、案例等,有意識提醒老人防騙,關注老人異常動態,提高警惕。在老年人詢問求助時,要耐心解答、悉心開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