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競爭專員喬奎恩-阿爾穆尼亞(騰訊科技配圖)
北京時間11月19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在谷歌(微博)是否濫用其搜索壟斷地位的訴訟案中,歐洲的喬奎恩-阿爾穆尼亞(Joaquin Almunia)和美國的喬舒亞-懷特(Joshua Wright)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和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簡稱EC)針對谷歌提起的反壟斷訴訟案中,這兩個人均有著核心的影響力。作為歐洲競爭專員,喬奎恩-阿爾穆尼亞能夠極大地影響谷歌的命運。而在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的教授喬舒亞-懷特有望在將來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專員,并發揮出相應的影響力。
他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阿爾穆尼亞嚴厲批評了谷歌及其成為搜索霸主以來的所作所為。而懷特不僅倡議將對高速發展的高科技公司的管制降到最低程度,而且還撰寫論文捍衛谷歌的市場地位。
管制者已準備采取行動
在左右谷歌未來命運的因素中,這兩個人的觀點均具有重要的分量。但是現在,懷特嚴格地說只能算是業外觀察家。這兩個反壟斷組織均就谷歌一案進行了詳盡的調查,而且均準備采取行動。
FTC對谷歌的正式審查始于2011年6月。它雇用了知名度較高的律師貝斯-威爾金森(Beth Wilkinson),他是美國司法部前檢察官兼Paul Weiss 公司的合伙人。據悉,FTC的專員建議對谷歌提起訴訟,五名專員就有四名同意這樣做。FTC的反壟斷案還延伸到了谷歌與其摩托羅拉移動部門之間的專利授權問題上。
而EC調查谷歌的時間更早,約在2010年2月。自從今年暑期以來,它一直在積極地與谷歌磋商。它也威脅要采取嚴厲的法律行動,在歐洲,這意味著它會提出反對聲明。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反壟斷訴訟案恰恰發生于技術巨頭谷歌、蘋果、微軟和亞馬遜激烈競爭之時。“它們都按照相同的模式在發展。”Ovum公司的首席媒體和廣播分析師阿德里安-杜路里(Adrian Drury)說,“它們都在投資云服務、硬件、原創內容生產和音樂服務。”
阿爾穆尼亞的抨擊
阿爾穆尼亞啟動了歐委會針對谷歌的訴訟案?,F在,他正在積極討論是與谷歌和解,還是發布反對聲明。迄今為止,他毫不掩飾自己對谷歌的反對主張。“我們的調查結果已證實,谷歌的業務實踐有四個方面被認為涉嫌濫用壟斷權。”阿爾穆尼亞在今年5月的一次講話中說。
首先,“在搜索結果方面,谷歌呈現其垂直搜索服務鏈接的方式與呈現競爭對手鏈接的方式大相徑庭。我們擔心谷歌這樣做可能會更有利于自己,而不是競爭對手,從而損害競爭對手的利益。”
其次,阿爾穆尼亞還聲稱,EC還擔心谷歌復制其他網站的內容,并用于其搜索結果中。但是,他沒有指名道姓地提到抱怨谷歌這樣做的商鋪評論網站Yelp。第三,他還反對包含谷歌搜索框的網絡發行商“事實上的排他性”,因為第三方無法提供與之類似的搜索廣告。第四,他還指出,谷歌的限制讓中間商無法給其廣告商客戶提供在多個網站置放搜索廣告的功能。
阿爾穆尼亞從2004年以來就一直在歐委會任職,其中大多數時間是作為專員負責處理經濟和金融方面的事務。在2010年2月,他成為競爭專員的同時,EC對谷歌搜索業務的反壟斷審查也開始升級。
這位西班牙政治家早期負責的項目包括減少企業巨頭令人不舒服的任意性規定。在20世紀90年代初,他在Fundacion Argentaria公司負責了一項名為“收入的均衡和再分配”(Equality and redistribution of income)的研究項目。在2002年,他成為了進步研究中心Laboratorio de Alternativas的主管,該機構致力于改善法律,創造一個“先進的社會”,實現“個人和集體的自由、公平和社會平等以及經濟進步。”
谷歌的同盟者

喬舒亞-懷特(騰訊科技配圖)
在美國,喬舒亞-懷特明顯傾向于谷歌的發展方式。在9月,奧巴馬政府宣稱,它有意提名懷特擔任FTC專員,以取代即將退休的托馬斯-羅切(J. Thomas Rosch)。FTC提起訴訟或實行和解的決定,需要獲得五位FTC專員的大多數投票才能通過。懷特是谷歌在此次壟斷案中可以指望的堅強同盟者。
在2011年發表的一次演講中,懷特顯示了對于干預快速發展市場的謹慎態度,因為他認為管制者的行動可能會帶來“錯誤性成本”:“我們應該注意到,競爭過程中非常重要的環節是創新,而不是靜態的價格競爭——只要你走進商店,你就會看到可口可樂和百事的瓶子上貼著不同的價格標簽。我們應該小心為妙,而不應該譴責最后可能被證明是促進競爭的行為。”
在谷歌這個案子上,懷特發表了一篇名為“定義和衡量搜索偏見:一些初步證據”(Defining and Measuring Search Bias: Some Preliminary Evidence)的論文。該論文詳細考察了谷歌將其各種服務的內容融合到一般搜索結果中的頻率,并將它與微軟的必應和其他搜索引擎這樣做的頻率進行比較。
他分析了1000個搜索結果,并得出結論:“每個人都會把有關自己服務的內容放置到更好的位置上。”懷特在一次演講中說,但是,“微軟必應偏向于自身內容的程度是谷歌的兩倍。”這項調查結果對于谷歌的反壟斷訴訟案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在反壟斷法中,人們的傳統智慧是,如果沒有市場權力的公司做一些事情,有市場權力的公司也做同樣的事情,那么我們就會推斷,這種非排他性的行為是有道理的,因為它與獲得市場權力無關。我們應該認真想一想反壟斷法的首要原則,看一看這些市場行為對自由競爭產生了什么影響。”
這篇論文和另一篇在懷特接手谷歌案之前與人合著的論文“如果搜索中立原則是答案,那么什么是問題?”(If Search Neutrality is the Answer, What's the Question?),得到了國際法律和經濟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 Economics,簡稱ICLE)的資金支持。而且,正如這兩篇論文所揭示的那樣,“ICLE已接受了好幾家公司和個人的資金支持,其中就包括谷歌。”盡管谷歌聲稱自己未參與這項研究。
在此次反壟斷案中,谷歌還有很多其他同盟者,包括前聯邦法官羅伯特-伯克(Robert Bork)——他曾支持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行動——和丹尼爾-克蘭(Daniel Crane)。但是,懷特在FTC的職務賦予了他特殊的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