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S10 Entertainment & Media LLC”的經紀公司日前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三星電子公司發起指控,認為三星的 Galaxy S10 系列手機和公司品牌容易讓用戶產生混淆。
從本周一披露的法庭文件中獲悉,陪審團裁定該經紀公司沒有充足的證據,表明三星 S10 手機名稱侵犯到了該經紀公司的商標。
該公司表示在 2017 年注冊使用了“S10”商標名稱,三星在 2010 年開始推出 Galaxy S 系列手機,于 2019 年推出了 Galaxy S10 手機。
S10 Entertainment 辯稱,三星的廣告會誤導客戶相信這兩個品牌是關聯的,理由是三星使用和該公司相似的字體和配色方案,并且三星還和音樂家合作進行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