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告獲悉,深圳市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的受票方范圍為全國。也可作為受票方接收由廣東省、上海市、內蒙古自治區、四川省、廈門市、天津市、青島市、重慶市、大連市、陜西省等地區的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根據推廣進度和試點工作安排,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的試點地區范圍將分批擴至全國,具體擴圍時間以開票試點省(區、市)級稅務機關公告為準。深圳市納稅人可接收新增開票試點省開具的發票。
數電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其中,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數電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普通發票相同。
深圳市數電票由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監制。數電票無聯次,基本內容包括: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銷售方信息、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 / 征收率、稅額、合計、價稅合計(大寫、小寫)、備注、開票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