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e.com CEO里奇·伯格桑德(圖左)在伯克利的倉庫中
北京時間10月29日消息,國外媒體今日發表文章稱,在當前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且無孔不入之際,葡萄酒銷售卻仍是一片禁區。
憑借龐大的網民規模,有效地發貨機制,寵物食物和棉紡織品等已經成為極具吸引力的電子商務業務。但到目前為止,通過互聯網銷售葡萄酒卻舉步維艱,主要是因為美國聯邦和各州政府關于酒精銷售的相關法規使得商家將葡萄酒直接運抵消費者家門口成為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
對此,葡萄酒銷售網站Wine.com CEO里奇·伯格桑德(Rich Bergsund)深有體會,因為該網站曾將葡萄酒放在食品禮物籃里一起郵寄給消費者而遭到紐約州的罰款。根據紐約州的規定,食品和酒精必須分開發貨。為了滿足州政府的相關規定,Wine.com不得不分別建立7個貨站。
Wine.com成立于1998年,今年的營收額有望達到8000萬美元,高于去年的6700萬美元。但在這背后,Wine.com花了10多年時間,甚至經歷了破產尷尬。最慘時,Wine.com手中僅剩下只夠運營一周的資金,被迫裁員1/3。
伯格桑德稱:“在線銷售葡萄酒有諸多優勢,例如消費者有大量的選擇空間,但許多因素卻限制了在線銷售葡萄酒:如相關法規、發貨成本,甚至是天氣狀況等有影響。”
為了滿足政府的相關規定,Wine.com每年需要支出約200萬美元,包括牌照、法律成本和貨站管理等。紐約葡萄酒閃購網站Lot18產品副總裁蒂尼·勞(Dini Rao)稱:“每個州都有自己的規定。”
在加州和華盛頓等地區,對商家每年直接發送給消費者的葡萄酒數量并沒有任何限制,但在猶他州和肯塔基州若超量就可能遭到重罰,甚至入獄監禁。而在佛羅里達等州,不允許葡萄酒被運入。
在德州,酒精度超過16%的飲料不允許郵寄。此外,還有相關法律規定,要郵寄葡萄酒,需要由于21歲以上成年人簽收。
所有的這些限制使得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同時,葡萄酒的在線銷售卻并不盡如人意。有數據顯示,在截至今年7月的前12個月內,美國境內直接運抵消費者的葡萄酒銷售額13.5億美元,占葡萄酒市場規模280億美元的4.8%。再排除葡萄酒俱樂部的消費,以及通過電話訂購的數量,葡萄酒的互聯網銷售額還不到整體市場規模的1%。
與此同時,今年在線零售額預計將占到整體零售額的12%,而2007年該比例僅為3%。今年圣誕購物旺季期間的在線零售額預計將達到960億美元,同比增長12%。
許多企業都試圖進軍在線葡萄酒銷售市場,但最終卻以失敗告終。面臨巨大的運營成本壓力,Wine.com 2001年被迫將資產出售給了競爭對手eVineyard,2004年在獲得Baker Capital投資后才得以重新振作。
甚至連電子商務巨頭亞馬遜也不例外。1999年,亞馬遜投資了葡萄酒銷售網站WineShopper,結果虧損約3000萬美元。2009年,亞馬遜在該市場的努力再次遭遇打擊,其合作伙伴New Vine Logistics因財務問題而暫停運營。
但亞馬遜并未放棄。今年9月,亞馬遜接觸了加州約100家葡萄酒廠商,商討在Amazon.com網站上銷售葡萄酒事宜。
這一次,亞馬遜希望減少麻煩,要求葡萄酒廠商負責發貨問題。據知情人士稱,最初,該項服務將在13個州推出,允許商家直接將葡萄酒郵寄給消費者。
違反葡萄酒郵寄規定將遭到罰款,暫時、甚至永久吊銷運營執照,因為這些規定主要保護當地葡萄酒經銷商的利益。
Wineshopper.com創始人彼得·希森(Peter Sisson)稱,在線銷售葡萄酒面臨太多的限制。希森說:“葡萄酒屬于一時沖動購買的商品,例如在晚宴的路上。但是收貨人必須21歲以上,這意味著必須先將葡萄酒寄往公司,然后再拎回家,這違背了購買初衷。”
加州知名酒莊Silenus Vintners總經理斯科特·麥都斯(Scott Meadows)稱:“許多消費者來到我們這里,也很喜歡我們的葡萄酒。但我們只能抱歉地說,我們不能把酒發往你們所在州。因為相關規定,我們不得不推掉許多生意。”
普林斯頓大學作家李長瑞(音譯,Chang-rae Lee)稱,他每年從網上購買7瓶至8瓶葡萄酒,因為與當地商店相比,在網站有更多的選擇空間。有一次,一家葡萄酒銷售網站不能直接將貨發給他,只能先發給他的好友,在后自己再去取。
李長瑞說:“在網上購買葡萄酒有太多的繁文縟節,如果能再開放些,那就更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