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核心兩點,一是升級商品信息評估方式,商品信息分工具由規則計分制改為規則診斷分檔,診斷結果作用于商品搜索和推薦等;二是完善商品信息診斷維度。
對商品信息診斷規則如下,標題方面,現規則規定商品標題字數需大于10個漢字(20個字符);商品標題不應包含違禁詞;商品標題應包含商品主體信息;知名品牌等基礎信息;商品標題不應為純外文或數字的不可讀信息;商品標題內容不應包含重復堆砌關鍵詞;商品標題不應包含表情包、亂碼等信息;商品標題不應包含夸張、不實宣傳;美妝/個護類目商品標題應包含商品品牌;仿金飾品類目商品標題應包含非黃金信息。
商品屬性反面,現規則要求完整規范填寫商品必填屬性;屬性內容有效數量應高于類目均值;商品屬性中銷售屬性數量應在合理范圍內;商品屬性中銷售屬性圖片盡可能避免出現重復;商品屬性中銷售屬性圖片不應出現截圖。
現規定還要求商品所在類目應真實有效,且商品所在類目應與商品品類一致;商品應上傳至少一張清晰詳情圖,商品詳情圖不應包含馬賽克、競對平臺水印等信息,且不應與主圖重復。商品描述不應包含違禁詞;商品應填寫短標題且應包含商品品類、品牌或規格(如有),短標題不應為純外文或數字、不得夸大宣傳、不得包含亂碼。
此外,規定要求商品應填寫賣點,且不應包含違禁詞、不得包含對商品的夸張、不實宣傳。商品應附有白底圖且滿足平臺白底圖規格要求、不應包含馬賽克、競對平臺水印等信息。商品白底圖應突出商品主體,展示商品全貌。尺碼圖非1:1.
平臺將對標題、主圖、屬性、類目、詳情、短標題、賣點、白底圖、短視頻、尺碼圖共計10個診斷模塊的診斷結果進行評級,評級等級分為警告、提醒、達標及優秀四檔。
公告稱,此舉是為幫助商家規范發布商品輔助提升商品信息質量,提升消費者購買體驗,在原有商品信息質量分評估模型的基礎上,升級為快手小店商品信息診斷工具,平臺同步發布此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