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有的電商售后政策中,無論大小電商網站要求都不夠統一,五花八門的規定讓消費者疲于應付,只能被動地聽從商家安排。而在新消法的要求下,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但消費者訂做的、鮮活易腐、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這被業界稱為“網購后悔權”。
目前大部分電商現行的退換貨政策均與新消法有出入:1號店規定“同一用戶一單購買2件以上同一商品時,不再享受無理由退換貨”;酒仙網要求“商品退換貨時要保證其外包裝完整、無污染”;有的電商則規定“大家電類屬于特殊商品,一經簽收非質量問題概不退換貨”。上述企業接受記者采訪時,其中八成表示會根據新消法的相關規定對退換貨政策做出調整。分析人士表示,新消法對于“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并未出臺明確細則,這導致企業對新消法的解讀不一,如何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能維護經營者的利益,成為新消法執行的難點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