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壓弱小,本為君子不屑之舉,亦為社會所不容……巨頭之壟斷,業已抑制生態之平衡,破壞發展之良性。”日前,一則名為《微店網致馬云的公開信》的文章,在網絡上流傳開來,引起業內人士廣泛關注。
文章標題中提到的“微店網”,是深圳本土的一家微創型電商平臺。據微店網負責人黃崇軍介紹,該網站是經過國家工信部認證的正規網站,剛上線滿4個月,注冊會員已經發展到270萬。
然而近期用戶登錄該網站時,卻出現一個怪現象:凡是安裝有支付寶控件或阿里旺旺的電腦,用戶利用主流瀏覽器打開網站時,都會出現風險提示,并將原本訪問微店網的訪客引導到淘寶官網。
該公司懷疑,這是行業龍頭企業對自己的惡意打壓,并已嚴重損害了網站信譽。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一家初創型小企業對行業巨頭發起這樣的挑戰?阿里巴巴真如網文中所說的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嗎?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緣起
“微店網模式”曾被業界看好
根據微店網官方網站上的介紹,該網站是由深圳市云商微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目標是打造“全球第一個云推廣電子商務平臺。”該網站于去年8月正式上線,宣稱已有270萬的注冊微店主。
據微店網負責人黃崇軍介紹,該網站從事的是電子商務業務,不過和公眾熟知的京東、淘寶等電商平臺的運作模式,又有明顯不同。“開微店無需資金成本,無需尋找貨源,不用自己處理物流和售后。”黃崇軍說,這是微店網區別于其他電商平臺最明顯的優勢和不同。
簡單來說,在通常的電商平臺上開店,店主既需要尋找貨源、囤積貨源,又要兼顧產品推廣和銷售,牽扯精力較多,經營風險也較大。而微店網則把貨品供應環節與推廣銷售環節進行了細分,交由不同的人來做,進而優化了銷售效率。
普通用戶只需要花5秒鐘就可以注冊一個自己的微店,相當于擁有了一座網上商城的銷售權。商城里面的商品,全部由廠家和批發商供貨。微店主只需把自己微店的網址通過QQ、博客、論壇、郵件等方式發布出去,讓更多的訪客進入該店購買他們所需要的商品,就能獲得推廣傭金。
“對于店主來說,降低了他們開店的成本,減少了庫存的風險;對于供應商來說,也省去了推廣銷售之苦。”微店網首席執行官莫鈞松說,“因為具有這樣的優勢,微店網成為最適合大學生、白領、上班族的兼職創業平臺,目前每天約有3萬家新的微店誕生。”
記者了解到,微店網創辦之初,確實被部分業內人士看好。有人分析說:“微店網的供應商只需做好產品,把產品價格和屬性定義好,推廣的工作交給千千萬萬的微店去做,在這個過程中,商家的產品賣出去了,微店主也獲得了豐厚的傭金,這是互聯網分工進一步細化的體現。”
記者登錄微店網發現,該網站目前還處在招商階段,熱招品類包括商品品類包括服飾、鞋類箱包、3C數碼、運動戶外、珠寶配飾、化妝品等17個傳統大類。相比淘寶、天貓等大型電商平臺,微店網的線上貨品數量暫時不多,價格優勢也不明顯。
生變
認證手續齊全竟成“風險網站”?
微店網雖才剛剛起步,但黃崇軍和他的創業團隊成員都認為,這將是一個“前途不可限量”的創新平臺。然而好景不長,在該網站剛剛上線不到3個月,卻突如其來地遭受到一次致命性的打擊。在賽格廣場42樓的辦公室里,黃崇軍跟記者詳細講述了公司這些天來的遭遇。
據其介紹,從去年11月19日開始,該網站登錄便開始出現異常狀況。其中,凡是安裝有支付寶控件的電腦,用戶利用包括IE在內的主流瀏覽器,輸入微店網的網址(www.okwei.com)時,都會出現風險提示,并將原本訪問微店網的訪客引導到淘寶官網,提示窗口域名顯示來自于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支付寶。
凡是安裝了阿里旺旺的電腦,用戶在瀏覽器打開微店網的網址,旺旺也均提示用戶:“您前往的網址可能涉及網絡安全問題”、“您訪問的網站淘寶無法確認其安全性”,提示用戶謹慎輸入賬號、密碼,并把用戶引導訪問淘寶官網。但是,奇虎360、騰訊、QQ電腦管家、百度認證、金山云均檢測認定微店網為安全網站。
微店網究竟是不是安全網站?記者登錄“中國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經查實,該網站具備“可信網站權威數據庫檔案信息”,并擁有一組可信編碼;在ICP備案查詢網中,同樣也能查到該網站具備網站備案/許可證號(粵ICP備10203293號-3),審核時間為2013年9月3日。
工商網監網站上還顯示了該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照面信息、主要涉網信息,以及電子標識的發放情況。上述信息與當時人描述的情況基本相同。當事人還向記者提供了公司的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銀行開戶許可證等幾項關鍵證照,均未發現有違規異常狀況。
“阿里巴巴旗下的這些產品公司,將我們列為‘風險網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進而影響到微店網的信譽。”黃崇軍說。針對這一情況,該公司在過去1個多月里,曾多次致電與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寶客服人員進行交涉,并希望與阿里方面高層進行溝通,但并未得到滿意的答復。
理由
“微店網模式”被質疑是傳銷
記者近日通過電話與阿里巴巴公司取得聯系,該公司一名負責人解釋稱,之所以出現“風險彈窗”有兩個原因。一方面是指微店網曾借馬云之名進行過虛假宣傳;另一方面則懷疑微店網的模式涉嫌不合法,有“網絡傳銷”的嫌疑,這也是對其“采取行動”的最主要原因。
至于是否有虛假宣傳,微店網負責人表示,此前確實有商家欲提升店鋪影響力,借馬化騰、馬云之名進行不當營銷。“但并不是網站的自身的行為,微店網已對不法網店進行了查封”。
而微店網為何與“傳銷”二字聯系在一起?記者調查了解到,自該網站創辦之初,關于微店網“疑似傳銷”的傳言就一直沒有中斷過,而這與該網站獨特的運營管理模式有密切關系。
記者在微店網網站介紹中看到,微店網的店主獲得報酬主要是靠傭金,傭金來源渠道有兩種。一種是從本店直接銷售產品傭金中抽取出一部分(約占傭金總額的70%),另一種是通過發展會員,從下線會員銷售的產品傭金中,抽取一部分(約占傭金總額的30%)。
“也就是說,每一個開微店的人,都需要有一個介紹人。你介紹身邊的親戚朋友開微店,他們就成為了你的分銷商,分銷商越多,你的商業影響力越龐大,抽取的傭金量也會越多。”微店網一名營銷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于傳銷概念的界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包括“拉人頭”傳銷、騙取“入門費”傳銷、團隊計酬傳銷。
阿里巴巴相關負責人表示,微店網的上述經營模式,與傳銷的部分特征確有相似之處。“現在我們不能證明這個網站沒問題,也不能證明它有問題,我們只是覺得它這種方式有風險。”該負責人稱,彈窗發布的文字是“可能涉嫌有安全問題”,而并沒有下肯定的判斷,“兩者的差別是蠻大的。”
評判
“網站是否違規應由權威機構認定”
對于傳銷一說,微店網予以否認。“傳銷往往有進入門檻,一般要先付一筆費用,或者購買某一類產品,但注冊微店網是完全免費的,且進出自由;而且傳銷往往是‘金字塔型結構’,而微店網的店主發展會員,不存在兩層以上的垂直隸屬關系,結構簡單,賺的是推廣勞務費,這與傳銷有本質區別。”黃崇軍表示。
記者一周前曾就微店網的合法性等問題,致函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并未收到官方對此事的回復。
在微店網看來,不管該網站運營模式是否疑似網絡傳銷,都不應該由阿里巴巴來下裁決。“阿里在沒有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僅憑一個‘疑似’,就單方面把微店網判定為風險網站,并劫持了主流瀏覽器的入口,對我們的信譽影響非常大。”微店網首席執行官莫鈞松說。
不得已之下,去年12月2日,微店網發出了致馬云的公開信,希望得到阿里巴巴方面的回復,同時還通過幾家深圳本地媒體進行了多篇幅的報道。但時至昨日,阿里巴巴方面沒有與微店網進行有成效的溝通。
記者了解到,微店網創辦至今,在擁有一些業內叫好聲的同時,也一直疲于應對各種“口水戰”。除了懷疑涉嫌傳銷之外,也有網友抱怨:“在試用微店網時發現商品價格完全沒有競爭力,甚至多數商品比其他電商都高出很多!”
還有人擔心,“微店網沒有品牌效應,如何給用戶信任度?售出的商品的質量品質怎么保證?實際銷售、售后和客服分離,如何保證服務一致,口徑一致,出現紕漏或者對不上的時候怎么辦?”
“電商平臺都在做各類創新營銷模式,我的個人觀點是,如果它在產品質量、售后、支付等方面,之前沒有出現大的問題,沒有引來較多的投訴,那么可以認定他是符合規定、可信賴的企業。”深圳電子商務協會秘書長高圣涵表示。
“支付寶對該網站給出風險提示,一定有它的理由,但需要給公眾詳細說明,不能只是彈出一個提示框,就隨意給網站扣上了‘風險網站’的帽子,這樣做既容易造成公眾誤解,也有可能誤傷企業。”高圣涵建議道。
同時他還表示,不管微店網事實上或者可能存在什么問題,鑒定一個網站是否違規,是否存在交易風險,應當是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如非盈利性權威檢測中心)或者公權力機關來審定,而不能由一個行業龍頭企業單方面來判定。
“阿里巴巴涉嫌不正當競爭”
?律師說法
深圳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健認為:“如果微店網所述屬實,且提供的證據充分,不排除阿里巴巴及其旗下的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
根據工信部2011年20號令第五條,律師認為,支付寶這種行為涉嫌“惡意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捏造、散布虛假事實詆毀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產品”,已經構成侵權。
至于微店網是否涉嫌傳銷,法律人士介紹說,傳銷的認定需要有嚴格的程序,應當由工商、司法鑒定部門進行最終的認定,并由執法單位對涉事方進行查處。任何一家企業,不能夠以自身判斷來干擾用戶選擇。
“盡管阿里巴巴的表述只是‘疑似’二字,但以其行業地位和實質上的公信力,難免會給競爭對手造成實質性的傷害,類似這樣的行為在互聯網領域不止一次發生,相關單位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張健律師說。
周刊統籌:劉勇 曲廣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