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8萬億元,同比增長31.7%,電子商務占GDP的比重達到15%。在電子商務飛速發展的同時,也涌現出很多問題,電子商務交易主體身份不明確、網購欺詐屢見不鮮等。與此同時,產品信息真假難辨,網購糾紛成消費投訴熱點,投訴量呈指數增長,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缺失嚴重阻礙了電子商務的持續快速發展。
目前,深圳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約10.39萬家,82%的企業直接或間接開展電子商務。完善電子商務信用、認證、標準體系,開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保障電子商務交易活動的規范性和可追溯性,對于深圳電子商務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電商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建成
王大為介紹,截至目前,已有8萬多電子商務企業完成了在該中心的身份驗證,其中阿里巴巴平臺就有超過5萬家深圳網店企業懸掛了此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驗證標識。
“身份驗證是以組織機構代碼庫為基礎,將企業填報的機構基礎信息與深圳組織機構代碼數據庫進行實時比對,查驗企業基礎信息的真實性,同時運用數字證書、銀行或手機二次鑒權、現場查驗等多種方式對電子商務企業的網絡身份與實體身份進行虛實對應查驗后,給企業發放具有政府公信力的身份驗證標識,可以幫助消費者快速識別真假網站。”
據了解,通過整合政府和市場信用信息,眾信中心在成立近兩年來逐漸建立了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同時利用互聯網手段,通過眾信網及其關聯網站,以及眾信微信、微博、移動APP應用等,提供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公示、消費預警等服務,為電子商務交易市場的各類主體進行誠信建設提供建議,也為消費者了解電子商務企業信用情況提供參考。
除此之外,與中國可信交易平臺合作共建的產品信息庫為電商企業提供400多類產品信息發布標準模版,制訂了服裝、珠寶、電子等行業104類產品的電子合同規范,為電商企業提供電子憑證存儲與在線查驗服務。當產生交易糾紛時,調解糾紛的相關人員如律師,可以調用電子合同憑證并查看,作為糾紛調節的一項重要證據。
“通過身份驗證、電商企業還可加入眾信的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生態圈,電商企業在需要符合并承諾遵守《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生態圈企業基礎規范》的要求。”據悉,此規范是深圳市電子商務企業標準聯盟研制的聯盟標準,對電子商務主體可信、客體可信、服務可信和糾紛處理可信的基本要求等內容進行了規范。
記者了解到,積極進行信用建設的電商企業也得到了市場的肯定反饋。據統計,去年“雙十一”期間,歐莎、品尚紅酒等眾信中心可信交易生態圈企業交易額實現成倍增長,而根據深圳消委會提供的數據,去年11月受理的751件網購投訴中,針對生態圈內企業的投訴僅15件,不到2%。
率先出臺電商信用建設法規
“深圳率先探索制訂了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管理辦法等電子商務地方法規、規章及配套政策,著力推進電子商務綜合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健全電子商務可信交易標準體系,推動眾信網、深商E天下等服務平臺的建設。”深圳市電子商務協會副秘書長高圣涵認為,在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方面,深圳將法規、標準和技術手段三者相結合,有不少做法是開了國內先河。
“近年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了一系列電子商務信用建設的法律法規,在全國看來是創新舉措。”高圣涵認為,這些法律法規各有側重,《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促進若干規定》對電子商務企業可信交易行為以及可信交易公共服務機構做了明確規定;《深圳市電子商務交易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則規定交易信用信息和經營者基礎信息,建立電商企業交易信用信息檔案和身份認證機制,對信息透明進行信用監管;《深圳市網絡交易合同規則》強化信息透明度原則,首次引入合同中介服務模式,鼓勵將交易合同第三方專業機構存儲,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交易糾紛解決方面,深圳設立了全國首家電子商務人民調解委員會,目前該委員會已為900多家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交易糾紛在線解決服務。在高圣涵看來,深圳各界已經為消費者構建了多渠道表達意見以及在線非訴訟解決糾紛的機制。
而相關標準的制訂與推廣應用,也為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王大為介紹:“眾信中心聚集騰訊、金蝶、走秀等50余家電商產業鏈各環節龍頭企業,進行電子商務企業標準的制訂。”
截至目前,眾信中心已完成了60多項聯盟標準,廣東省地方標準《電子商務企業物流服務流程及操作規范自營物流》于去年4月正式發布;而參與制訂的國家標準《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范》也于去年7月正式發布。
消費者可在平臺對電商企業評分
“市消委會和市電子商務協會將推出一個微信公眾平臺,在這個公眾平臺上,大眾消費者可對電商企業進行評分,而市消委會和電子商務協會則會對數據進行整理,將真實有效的數據反饋給電商企業,督促其進行改進和處理。”
高圣涵透露,除此之外,為更高效地保障消費者權益,市電子商務協會將和市消委會等機構下一步還將推出新的服務網站,把現有的電子商務可信交易服務平臺和機構捆綁在一起,建立一整套糾紛處理機制。通過服務平臺,實現糾紛受理、和解、調解的全過程互聯網化。與傳統的糾紛解決思路不同,新平臺上還將在保護消費者利益同時,著重保護電商企業利益。
“目前社會上有很多職業惡評人,在新平臺上,消費者進行評價時需要填寫真實交易數據、進行舉證;商家在解決完客戶的投訴后,還存在仍有消費者追加惡評的現象,可通過平臺要求行業協會對其進行評價的‘彌補’,抵消這樣不合理惡評的影響。”高圣涵表示,除了消費者有通道表達不滿,商家也可以通過這些通道表達自己的“委屈”,這樣更有利于營造真正的誠信交易環境。
高圣涵認為,今后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跨境電商、互聯網金融將會是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需重點突破的領域。“不管是什么類型的電商,現在都遵循一個信用評價規則,我們將來在進行信用體系建設時,需要根據不同行業和領域的特點,在交易規則制訂、信用體系框架搭建、信用評價模式等方面進行更加細膩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