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的壟斷眾所周知,因為這種壟斷,我們需要忍受高價低能的話音服務、網絡帶寬等等。當然有人會提出眾多的理由來支持這種壟斷的“合法性”,因為國家安全和信息保護的原因,這些基礎話音、主干網業務必需那幾家國有巨頭公司來掌控才可靠。這兩個理由我們無法反駁,尤其是在斯諾登事件之后,這兩個理由好像更有說服力了。
在諸多支持壟斷的理由中有一個論調,是說民企在資金、技術、經驗等諸多層面存在極大差距,無法進入電信行業。理由是,國家已經開放了很多的電信業務給民營企業,近兩年更是連續出臺了很多的鼓勵政策,如《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及今年炒得火熱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等,一些基礎電信運營商甚至主動讓出機房維護等業務外包給民營企業,這種狀況下,民營企業發展不起來,只能怪自己。
這種論調無疑是荒唐的。在民企中,有大量閑置資金的不在少數。有了資金就不愁技術和經驗,自己沒有的,可以去買啊。民營資本為什么難以進入電信業,除了那些眾所周知的原因外,現行的電信業務許可審批制度是最主要的問題,因為它為民營企業進入電信行業設置了層層障礙?;镜膶嵙ΡWC應該是獲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前提,但是相關的業務許可審批是否必須要如此繁雜?當看到那幾個巨頭像過年分紅包一樣每家拿一個4G牌照的時候,我們肯定覺得其他企業申請已開放業務的牌照也是一個很簡單地事,但事實并非如此。
現行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審批有三個特點,一是審批時間長,審批事項多;二是審批的業務種類多數是按照技術特點分類;三是業務審批有業務覆蓋范圍限定。
第一個審批時間長,審批事項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申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申請審查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80日內完成(算一算180天有多長?)。對于《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而獲準跨地區經營電信業務的公司,很多還要按照經營許可證的要求,在相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同時還要憑經營許可證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辦理備案手續,否則不準從事電信業務。備案材料包括公司名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這些信息任何一項發生變化的,還要再次向當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及發證機關報告,而涉及股權、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變更的,還要再經審批。而每一年,你都要各地奔波對相關證件、備案做年檢,還不包括各地主管部門不時發出的培訓、會議等指令。
如果有外商投資的,就更麻煩了,因為還要加一個《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的審批環節,基礎電信業務審批期限180天,增值電信業務審批期限90天,另外還需要再加一個商務部門的外商投資審批(90天)。
除此以外,業務許可證的每一次變更都要伴隨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變更等等一系列程序。
算一下,開一家電信企業需要多長時間?這些時間還不包括文件準備,技術、設施的籌備時間。
第二個是審批的業務分類多按照技術特點進行分類。現行電信業務許可審批中的業務多數都是按照它的技術特點來描述的,而且這種描述10幾年沒有改變(現行的業務分類目錄是2003年制定的)。電信與互聯網的技術都是日新月異,發展迅速的。你可能會最先發現一種新的技術或商業模式,可是等你辦完了這所有的審批手續,這種技術或者商業模式可能早已經落后幾代了。
以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IP-VPN)為例,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對它的解釋是“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IP-VPN)是指經營者利用自有的或租用公用因特網網絡資源,采用TCP/IP協議,為國內用戶定制因特網閉合用戶群網絡的服務。因特網虛擬專用網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術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專網內可實現加密的透明分組傳送。”業務發展到今天,還能限制VPN企業只能做公網的VPN嗎?
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IDC)是另一個壞典型,一項正在審批的業務,被主管部門無故暫停審批了幾年,期間一張牌照被炒到了數百萬元。恰值云計算興起,于是諸多企業一窩蜂而上,以不用牌照的“云計算”代行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不少企業賺得盆滿缽滿。如今的電信企業,研究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第三個是業務審批有業務覆蓋范圍的限定。每一項電信業務許可證都有一個業務覆蓋范圍的限定,如果你跨幾個區域,就可能要去設子公司或分公司,還要去做備案,才能從事業務,并且在一年內必須將業務覆蓋到你申請的業務覆蓋范圍內。有的企業為了省去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及備案的麻煩,可能最初申請的業務覆蓋范圍很少??勺鰳I務的時候,經常是越界的,電信與互聯網的業務有時候根本無法以地域來切割清楚,想嚴格控制業務覆蓋范圍沒有那么簡單。
伴隨這種強勢審批的,是弱勢的監管。通信管理機關的執法力量從人員數量到質量都極為薄弱,對于電信業的監管基本處于一種“不告不理”的狀態。這就形成了這樣一種狀況,整個行業中違規的經營行為很多,很多公司知道這有風險,但是想要完全符合現有的審批制度,沒有任何越軌行為的經營,其難度卻又非常之大。在這種狀況下,行業不可能有好的發展。
中國電信業什么時候會迎來大發展?那就是在政府部門沒有任何鼓勵和扶持政策的情況下,各種資本仍然愿意并且能夠順利踏入電信業的時候。為什么很多人不看好移動轉售業務,那就是很多人擔心它重蹈當年移動SP的覆轍,在現有的審批制度下,它的技術和業務的模式創新可能都會受到種種限制。

